根据《贵阳市高级人才公寓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筑党办发〔2012〕38号)规定,经申报、初审、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,石小刚等4名高层次人才拟作为贵阳市高级人才公寓入住建议人选。现予以公示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(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),将书面材料送市委人才办。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同时请提供具体线索、事实依据,以便调查核实。我们将严格遵守纪律,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保密。
监督电话:0851—87988230(中共贵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
附件:贵阳市高级人才公寓入住建议人选名单
附件:贵阳市高级人才公寓入住建议人选名单.docx
中共贵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12月28日